编者按:
在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期间,由《中国银行保险报》主办,由中荷人寿协办,以案析法为主题的公益直播课程推出。本课程的题目是“面对金融诈骗,老年人如何守住钱包?”由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陈禹彦分享,为各位朋友,尤其是老年朋友及家属们讲解关于如何防范金融诈骗的案例和知识。
□陈禹彦
金融诈骗常见手法
结合案例分析,金融诈骗的套路即常见手法有以下几种:
1.高回报陷阱骗取投资
王某等人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立庆君菊苣(厦门)投资有限公司,雇用员工通过在公共场合向不特定群众散发传单、口头宣传和召开推介会等形式,鼓吹其公司菊苣粉项目前景好、收益高、风险小,以年利息20%-24%的高额利息并到期还本付息为诱饵,吸引群众与王某某签订《生产借款合同》,由群众向王庆君出借资金。该公司共向108名老年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363.7万元,投资者损失达1316.34万元。
2.异性交友索借钱财
主动倒贴上来的,都要警惕。骗子在交友婚介网站、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中,以各种“高富帅”“白富美”的身份主动联系社交平台中的异性。取得联系后,以甜言蜜语攻势迷惑事主,取得事主信任后建立所谓的“网恋关系”,然后以投资内幕股票、利用网上漏洞进行赌博等各种名目,骗取钱财。
3.仿冒式诈骗
冒充公职人员,冒充亲友,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冒充电商平台或卖家。
4.返利式诈骗
朱某等人成立景德镇市朱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在该市一高档写字楼租赁办公场所,招聘多人共同以景德镇市朱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吸收资金,即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推荐会、组织考察等形式,诱使不特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投入资金参与该公司推销的“诸仙洞规划、自然园林修整、佛堂的修建、住房修建”的投资项目,约定按月给高额回报,累计向46名老年人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06.5万元。
5.交易式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以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或者交易失败为由,告诉受害人需要退款,要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从而实施诈骗。
类似的骗局还有骗子假冒铁路部门客服人员以“改签车票”、冒充航空公司机票改签/航班取消等借口行骗。此类诈骗手段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如果事主不了解详细的操作流程,很容易被骗。
6.中奖式诈骗
张某接到了一个冒充福利彩票工作人员的诈骗电话,称其中奖2600元,结果被骗走了9000元。对方称那张银行卡还未激活,要通过ATM机取出9000元,通过这种方式激活银行卡,再把钱汇入指定的账号,还声称会在半个小时内,把这9000元连同奖金2600元一起重新汇回来。张某没有怀疑,按照骗子说的完成了操作。过了一会儿,对方打电话那头已经关机,张某才发现被骗。
为何骗子总盯上老年人群体
骗子为什么总盯上老年人群体?结合案例分析,原因主要有:与子女缺少交流,易被乘虚而入;从众式投资心理;信息不对称;缺乏维权意识。
中老年群体受网络诈骗形势严峻。调查显示,被诈骗0元-500元的人占43%;被诈骗500元-1000元的人占20%;被诈骗1000元-5000元的人占25%;被诈骗5000元-1万元的人占5%;被诈骗1万元-10万元的人占6%;被诈骗10万元以上的人占1%。很多老年人对金融行业、理财知识不够了解,知之甚少。在参与投资时,缺乏获取、查证金融资讯的渠道与核实相关投资信息的能力,往往只能通过传单、电视、微信等方式被动接受某些金融产品的宣传推广,而忽略去核实某些广告背后可能存在的虚高利率承诺或是虚假项目等高风险情况。
存钱养老是许多老年人的惯性思维,但由于退休老年人朋友圈相对封闭,与社会存在一定脱节,极易出现从众效应,仅因亲朋好友投资了该项目,并在短期内获得一定回报,自己也跟风进行投资。如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者均是常年在一起过退休生活的老年人,彼此相互熟悉,因而失去警觉,口口相传而跟风投资。
不少老年人缺少金融知识、对投资过程中所能得到的法律保护也不了解,甚至个别老年人在意识到自己钱财被骗后,仍然不愿求助子女或者身边在相关行业工作的亲友来进行消费维权。一些老年人认为进行维权“抛头露面”或者被骗“丢面子”,有的因为担心投资被骗被亲属知道而导致家庭矛盾,未能及时报案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
近几年,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这些经济犯罪对我们来说已不陌生,不少人因此遭受了财产损失。
调查显示,非法集资犯罪中,50%以上的受害者为中老年人,且多数是女性,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占70%以上。这些人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趋利心理又极强,心理承受力比较弱,对投资缺乏起码的常识性判断,法律意识淡薄。这部分人手中有些闲散资金,但又苦于找不到致富门路,因此非常容易受非法集资者谎言的迷惑,是非法集资犯罪的首选对象。
在高利润回报的诱惑下,很多人把一辈子省吃俭用节约下的养老钱、养儿钱统统拿出,有的甚至会丧失理智举债投资。
老年人如何远离金融诈骗
一是科学理性投资,抵御诱惑不贪小利;二是学习金融知识,增强识别能力;三是提高警惕意识,防止个人信息外泄;四是冷静应对诈骗,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如何防范诈骗
从媒体报道来看,中老年人被骗的案例屡见不鲜。以非法吸收资金为例。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许某某等5人通过“老妈乐商城”门店,在没有实际销售商品的情况下,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召开“产品”推介会、赠送礼品、发放传单等方式,公开宣传购买“老妈乐”“德和”会员便可在一定期限内收回本金并获得高额利润,购买会员数量越多、等级越高,返利越多,且通过每介绍一人购买会员给予人民币1280元奖金的方式,鼓励已购买的会员介绍他人购买会员,许诺会员兑换“老妈乐商城”礼品或参加免费旅游,以此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截至案发,共向500余名中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1亿余元。
发现自己被骗后,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要及时报警,咨询律师获取专业建议。
如何防范诈骗?特提出以下建议:
1.在日常生活中,切记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
2.不要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3.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不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
4.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以防身份证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5.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
6.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用碎纸机及时销毁,不可随意丢弃,以防不法分子捡拾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
7.不要轻信通过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等方式,发送的所谓中奖、积分返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失效等信息,收到此类信息要第一时间拨打所属银行官方客服电话确认,更不要点击陌生人发送来的网络链接。
8.警惕向您询问个人金融信息的电话、信息及电子邮件,在任何情况下,法院、警方都不会要求您告知银行账户、卡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如遇到此类情况,应予以拒绝,必要时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