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一、案情简介
二、案情分析与争议处理
据现场查勘报告显示:事故原因认定发电机在集装箱内未采取固定措施,包装为
三、处理结果
经我司取证和递交补充材料后,保险公司通过我司和被保险人协商,最终确定赔付被保险人损失及维修费用12万美金。
案例二
一、案情简介:
某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从新加坡进口60台笔记本电脑。通过我公司向中保投保空运一切险。保额为50万人民币。货物抵达目的地仓库,工作人员开箱后发现两纸箱中均为三台(标准为四台),丢失两台笔记本。因外包装完好,里面货物丢失。客户直接致电95518报案。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认定为现场不存在,无需出具现场。
二、案情处理及争议:
因案件外包装没有任何的破损痕迹,也没有责任方的事故证明,保险公司认定为条款免除责任中的第二条:属于发货人的责任,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并做出了拒赔,了解情况后我司就此案件迅速成立了专项小组,对此案件展开了调查,从被保险人那找到了该批货物运输的所有交接记录,首先排除了发货方的遗漏责任,在查到磅码单时发现编号为CN0047箱和CN0051箱在加坡机过磅时均为
三、处理结果
在我司对案情的细致分析和专业团队的努力下,中保公司受理了此案,并依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赔付了二台笔记本的全额.
案例三
一、案情
江苏某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外出口重型卡车,于2007年4月通过我们投保海运险,承保公司为国内某知名公司,承保条件为海运一切险附加舱面险剔除锈损责任。装船后卡车置于舱面,途遇风浪,海水打到舱面上,锈蚀卡车底盘,电路板全部被水湿破坏,预计损失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00万元。被保险人迅速向我司该项目负责人报案,接到报案后我司理赔部指导现场人员向保单上查勘代理人致电并迅速承保公司理赔部。
二、案情处理及争议:
通过检验目的港出具的货损检验报告,事故原因为:途遇风浪,海水打到舱面上,锈蚀卡车底盘,电路板全部被水湿破坏。保险公司以锈损不属于保险责任为由拒赔。我司迅速对海运险中的锈损险做出分析并结合此次事故原因认为:海水浸蚀造成的损失应为两部分,金属底盘锈损部分可以不赔,电路板部分水湿损失不应列入锈损,应计价赔偿。
三、处理结果
通过我们的斡旋,客户与保险公司最终达成理赔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客户电路板重置、修复费用人民币60多万元,比较圆满的了结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