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袁婉君】
日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一起公诉案件,驾驶员刘某于3月28日在某劳务市场现场招揽散工20人,随后其让20名散工全部挤在车里驶向工作场地,车辆行驶至某路口时被民警查获。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
刘某名下有一辆核定人数为6人的福田牌小型普通客车,平时为他人提供招揽散工及包车接送散工的服务。为了提升赚钱“效率”,刘某将车辆进行改装,她将车辆的后座全部拆除,并替换成了三排木制长凳。刘某和雇主的微信聊天记录与交易情况显示,从2022年10月到2023年3月,刘某存在多次超载行为,超载人数有4至14人不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包车客运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某主动到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官提示,超载车辆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的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迅速下降,极易出现爆胎、刹车失灵等问题,驾驶员难以在有效时间、有效距离内采取有效措施,一旦发生意外,没有安全带保护的超员人员会首当其冲遭遇伤害。本案中,该普通客车的超载率已经高达250%,已危及公共安全,因而构成危险驾驶罪。
各位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非法营运、超员驾驶,请广大乘客切勿乘坐超员车、非法拼包车,大家一起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