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公告〔2010〕17 号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现将2009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情况予以公布。
2009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分别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各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相关报告进行了审核。
经审计的各保险公司交强险汇总数据显示,
交强险业务详细情况和相关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精算报告,可以通过访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iachina.cn/)或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