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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互联网保险洗牌即将开始

发布日期:2019-12-23   来源:本站  阅读:1521 [返回]

记者观察:互联网保险洗牌即将开始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苏洁

12月13日,由银保监会中介监管部牵头起草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业内征求意见。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规则、产品销售范围、监管处罚等事项做了明确且细致的规定。总体上看,由点及面,顺势而为,为互联网保险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回顾我国互联网保险监管历程,从2011年9月《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到2015年10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始施行,再到此次监管办法的征求意见,监管根据市场发展制定的互联网保险规则,把脉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形势,在此节点推出,必将会对来年市场起到提振作用。

相较于之前的《暂行办法》,新规有几大亮点:

一是厘清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本质。所指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其中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保险中介机构,而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同时,明确界定了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即不设分支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专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就是说,未来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将迎来发展互联网保险的先机,同时也将肩负创新重任。

二是界定了自营网络平台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性质。首次提出自营网络平台概念,并将其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做出区分。也就是说,未来除了第三方平台将以有牌和无牌来界定是否可以销售保险,还将受到诸如网络备案、保险公司指定合作平台等资格限制,才能销售保险。

三是放宽了线上产品经营种类和地域限制。年金保险被列入互联网保险经营范围,还有家财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新规出台后,会对市场带来哪些影响?笔者认为,未来互联网保险市场将会呈现几大变化:

第一,一批无全国性保险销售、代理或者兼业代理销售保险业务牌照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将被清理,抑或谋求转型成为自营网络平台。这也意味着,保险中介市场除了会淘汰一批平台外,一些有实力的兼业代理平台将会涌入市场。

第二,保险自营网络平台将发挥互联网保险销售优势,届时保险公司与自营网络平台的合作会更加紧密。未来保险公司会选择与技术能力较强的平台进行战略合作,以此来为自身业务赋能。

第三,全国性保险经纪牌照、代理牌照以及兼业代理牌照价格将水涨船高。新规要求专业中介机构是全国性的,也就是说,区域保险代理牌照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将受到限制,届时,一些第三方网络平台或将转型成为技术平台,或者通过购买全国性保险中介牌照继续开展保险销售。

第四,互联网保险(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相互保险、自营网络平台)将会出现独角兽。新规除了首次引出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概念,还将相互保险纳入互联网保险业务中,对于几家相互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利好,同时对于专业保险中介和自营网络平台来说都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互联网保险的模式和产品种类也将更加丰富。预计不久,互联网保险领域会出现独角兽。

第五,新规鼓励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融合创新的同时,还提到应注意网络安全防控,保护好消费者隐私,这也暗示了未来网络安全也将是互联网保险领域一大课题和创新方向。

新规出台,有人欢喜有人忧,但是互联网保险的明天必将繁花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