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记者 朱艳霞
近期,部分人身险公司启动了2024年度业务计划制定及营销工作,一些公司推出“开门红”产品。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前7个月,在预定利率切换影响下,加之“炒停售”,人身险业务高速增长,很多公司都提前完成了全年的任务目标,于是提前备战明年“开门红”。此外,进入8月之后,行业进入调整期,保费增速放缓,销售队伍普遍缺乏开展新业务的动力,很多公司期望通过“开门红”激励政策调动队伍积极性。
大规模提早布局“开门红”的举动,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市场乱象,引发了业内担忧。事实上,近年来,“开门红”一直存在争议,特别是很多公司为实现好的业绩,往往设计过高的激励方案,使得“过度营销”“变现返佣”“保障空档期理赔纠纷”等风险滋生,客观上给数据造假、套利、退保等形成了空间。
近日,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调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负债质量,防止业务大进大出、激进发展。
此前,监管部门就已关注到“开门红”期间通过激励政策短期获取保费高增的现象。2020年,原银保监会印发文件,要求人身险公司摒弃片面追求规模和业绩、以高费用换取短期业务发展的经营思路,引导公司合理规划全年发展任务、平衡业务发展节奏。
此次《通知》从科学制定年度预算、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规范销售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等四方面对人身险公司推进“开门红”过程中常见的违规行为进行预警,其中明确,不得采取大幅提前收取保费并指定第二年保单生效日的方式进行承保,防止出现承保空档。
当前,在人身险行业向高质量转型的窗口期,《通知》无疑将引导整个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倒逼保险公司回归客户需求,通过产品和服务质量吸引客户。
对于人身险公司而言,应努力找到一条合规的、优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具体来看,应摒弃大进大出、激进发展,把做“开门红”的士气和资源用到全年业务中,不能只是1月或一季度业绩“一柱擎天”,其他月份躺平。同时,要保持好的产品结构和业务模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助力实现行业高质量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