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近日,全国首单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浙江省嘉兴市产生。投保人为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芙杉美容院,承保机构为人保财险嘉兴市南湖支公司。此次投保保费1000元,为期一年。在此期间,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3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万元。保障范围涵盖清洁型、护肤型、基础型、美容型化妆品等。
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鼓励辖内保险机构加大在服务社会治理方面的创新,通过保险的分担机制探索不良反应(事件)的补偿救济途径,推动安全综合治理。
化妆品直接接触肌肤,其安全性受到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消费者高度关注,多年来全国各地因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纠纷解决机制始终困扰着相关监管部门。
今年,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自愿、分步推广”原则,积极探索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模式,采用保险机制化解相关矛盾纠纷。
据人保财险嘉兴市南湖支公司谢超逸介绍,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该公司依托《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创新开发了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清洁型化妆品、护肤型化妆品、基础型化妆品、美容型化妆品,实现了化妆品类型全覆盖。“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质量问题或者产品说明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消费者在使用后出现过敏、皮肤损伤等不良反应的,应由商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家投保后,一旦出险就按照保单约定来理赔。”谢超逸说。
芙杉美容院店长胡漂亮表示,投保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既表明了诚信经营的态度,也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为企业规范经营把关,助力化妆品企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帮助投保人主动规避风险,保险公司还会邀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商家在售的、在使用的一些化妆品进行质量抽检,把消费者可能受到的损害降低到最小。数据显示,南湖区共有30余家美容单位自愿投保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到2025年全区的化妆品经营单位如商场、专卖店等也将纳入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障范围。
对此,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嘉兴市南湖区引入保险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提供经济补偿,是放心消费建设中的创新之举,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据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介绍,多年前浙江义乌在全国率先启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后在全省铺开,此举还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同样,此次嘉兴市南湖区在全国率先启用“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又创造了一个先例。以上两个“敢为人先”案例表明,浙江省的市场监管部门、商业保险机构通力合作,用好用足“政务+保险”机制,主动有为,巧妙破解社会顽症,智慧化解消费纠纷,把安全隐患和矛盾消灭在萌芽中。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化妆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浙江首创,可谓‘枫桥经验’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创新应用和生动案例,也显示了保险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平安浙江、平安中国中的独特魅力。”夏学民说。
(刘长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