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文 | English | 邮箱登录 | 员工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话题
热点话题

记者观察:保险“上新” 旅游“安心”

发布日期:2024-07-10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阅读:71 [返回]

记者观察:保险“上新” 旅游“安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记者 马翀

旅游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旅游消费对于“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具有重要作用。近两年,随着文旅热潮兴起,外出游玩出行安全、食品安全等问题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保险业应不断创新产品,为文旅经营主体及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支持。

首先,产品应更具针对性。保险机构应在深入了解当地文化、习俗、环境等前提下,针对文旅经营主体、消费者推出针对性的保险产品。例如,针对文旅经营主体,可创新推出景区责任险、民宿经营责任险、文旅从业人员综合险、文旅企业雇主责任险等;针对消费者,可推出个人旅行综合保险、旅游者人身意外保险等。近期,人保财险天水市分公司针对火爆出圈的“天水麻辣烫”推出“麻辣保”旅行意外险,该产品保障消费者在天水旅游过程中的各种人身意外风险,保额总计58.5万元,保费仅1元,保障期为3天。该产品的推出让游客既能安心游玩,又可以在意外发生时得到经济赔偿,降低了出游风险。

其次,产品应更加多样化。在旅行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对于消费者来说,可能遇到行程延误、行李丢失、人身意外伤害、演出取消等情况。文旅经营主体则可能在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遇到风险,如设施损坏、游客投诉、自然灾害等。对此,保险机构应统筹考量,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要素做文章,推出“一揽子”保险产品,满足文旅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例如,国寿财险天津市分公司推出旅游意外险、驾驶人与乘客意外保险、交通意外险、店家安心险、“餐饮守护神”等产品,充分保障游客出行可能会遇到的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等风险。

最后,产品应注重普惠性。目前,很多文旅经营主体都是小微企业,它们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但一旦发生风险,涉及人员较多,产生的危害较大。对此,保险机构应加强与文旅经营主体的沟通联系,深入挖掘可保风险,多推出高保额、低保费的保险产品,在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的同时,将保险服务真正触达、惠及众多经营主体。同时,协助文旅经营主体开展风险评估、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风险减量管理服务,护航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

酒香也怕巷子深。产品推出后,保险机构还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文旅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快速、直接、形象地了解到相关产品,鼓励他们通过购买一份保险,增添一份保障,护航一段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