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文 | English | 邮箱登录 | 员工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热点话题
热点话题

撑起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伞”

发布日期:2024-10-17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阅读:96 [返回]

撑起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伞”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崔广勋 本报记者 姚慧

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金融监管局联合制定出台《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知识产权执行险、知识产权侵权损失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进行补助。《实施办法》明确,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知识产权保险,按实际投保年度保费60%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

解除企业被侵权之忧

济南华庆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为自己的50项专利分别投保了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专利执行保险,中国人寿财险济南市中心支公司共为企业专利被侵权承担相关风险保障300万元。

“中国人寿财险开办的专利保险真正解除了我们被侵权的后顾之忧,政府还给予保费60%的补贴,政府搭台,中国人寿财险唱戏,联手为我们撑起了‘保护伞’。”济南华庆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崇峻说。

济南华庆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生产加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推广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机械企业,位于济南市商河县。企业高技术投入、高人力资本投入研发的专利产品,时常面临被侵权的经营风险。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低又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痛点,也是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难题。

据了解,过去市场上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的保险产品,主要集中在传统企财险、货运险、团体意外险等方面。中国人寿财险济南市中心支公司通过走访调研,了解到该公司等专精特新企业在专利保护方面的风险保障需求后,主动尝试创新产品供给,上下联动为该公司量身制定了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专利执行保险等知识产权保护类系列保险方案,帮助该公司管控和分担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护航专精特新企业

中国人寿财险济南市商河支公司经理侯振介绍,专利参加被侵权损失保险后一旦被侵权,企业在取得生效的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专利主管部门的书面处理结果,或与侵权方达成调解书或和解协议后,对于侵权造成的直接损失,中国人寿财险按约定负责赔偿,为企业“减损+赋能”提供有力支撑。

专利执行保险则是首次实施投保的专利被侵权后,中国人寿财险对参保企业在立案或受理前发生的调查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约定负责赔偿,并承担首次提起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或行政处理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视为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承载着推动产业升级、引领科技创新的重要使命。前期,我们承保了济南市首笔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创业保险,为国家、省、市三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创(领)办的企业提供企业财产损失、机器损坏、雇员人身伤害等系列保险保障,为专精特新企业保驾护航。”中国人寿财险济南市中心支公司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