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文 | English | 邮箱登录 | 员工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空间大、潜力足、后劲强

发布日期:2024-12-02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阅读:44 [返回]

黄洪: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空间大、潜力足、后劲强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朱艳霞】

12月1日,在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和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召开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研讨会上,原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空间大、潜力足、后劲强,但在发展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商业保险发展规律,主动顺应内外部形势变化,才能构建起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路径。

近年来,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在外部政策利好和内部转型变革共同作用下,逐步与基本医保、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形成结构互补,市场主体和业务模式日益多元,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显现。

黄洪认为,当前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时机和条件较为成熟,我国人口规模庞大、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人民投保意识增强,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日益强烈。

不过,现有商业健康保险还难以适应新形势与新变化。黄洪指出,现阶段商业健康保险仍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明显的短板,存在功能定位不清、供给需求不匹配、专业经营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这对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

在黄洪看来,新发展格局下必然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正是基于此,更需要各方主体、各类资源一体谋划、协同推进构建商业健康保险的新模式,最终取得新突破、新成就。对此,他提出五个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从“短期险”向“长期险”转变。要坚持长期主义原则,不断增加并优化长期健康险供给,同时加大短期健康险市场整顿力度,完善统一短期健康险监管规则,真正发挥好长期保障和风险补偿功能。

二是坚持从“合理医疗部分”向“个人自付部分”转变。要尊重商业健康保险的商业化、市场化发展规律,尤其是厘清与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和职能边界,在完善基本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基础上,以全部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为保障责任,将差异化保障需求交给市场机制去实现。

三是坚持从“疾病险”向“医疗险”转变。未来应大力发展医疗险,在精算定价和责任设计上下苦功,探索对人民群众的全生命周期进行有效保障,进一步发挥好保险功能优势。此外,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要将资源适度向既往症人群、残疾人群等特殊人群倾斜,适度降低参保门槛、提高参保比例,最大化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是坚持从“单一险”向“复合险”转变。对于疾病险而言,应探索在产品中设置多样可选的差异化责任,从保单一病种向保多类病种迭代,以更好满足部分参保群众多样化、复合式的疾病保障需求。

五是坚持从“无序竞争”向“专业经营”转变。应支持引导保险公司,尤其是健康险公司,探索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径,提升专业化经营能力,尽快摆脱行业当前恶性竞争、同质竞争等发展困境。此外,也应把握数字化时代变革机遇,加快打通基本医保、商业保险、其他公共资源间数据壁垒,为保险公司探索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手段加快产品迭代升级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