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命题终于在今年进入了“破冰期”,而这也会对整个车险市场产生深远意义。保监会已于上月下发了《关于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各财产保险公司可使用现行的商业车险行业指导条款和费率,也可自主开发基于不同客户群体、不同销售渠道的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报保监会审批后在深圳地区使用。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可扩大费率浮动范围,完善相关费率浮动因子。
韬睿惠悦中国区非寿险咨询总监祝光建于日前表示,该通知的下发将使各产险行业面临车险定价和承保能力升级的新挑战。根据国外经验判断,车险费率的自由化可能引发整个产险市场格局的变化,对于各个产险公司来讲,机遇与风险并存。
“竞争中取胜的定价策略是差别定价,即利用低于市场的价格来吸引优良客户并采用高于市场的价格来弥补赔付成本,剔除高风险客户。通过不断地优化自己的客户群来降低公司的赔付风险。这一策略,随着车险费率自由化的深入,会使行业内公司重新排名,龙头公司如若不小心应对,很有可能会后来者居上。”他表示。
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财产险市场非常活跃并快速发展,其中机动车险更是随着国内汽车拥有量的增加而以惊人的速度持续增长。2009年中国的汽车销售量全世界第一。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汽车的投保数量也将位居世界第一。
但是,祝光建也表示,国内车险产品的开发还与国际先进保险市场有一定差距,“其主要体现在定价水平方面。从定价因子来看,中国市场上目前的车险产品含有驾驶人信息7种和车辆信息5种,共12个定价因子。美国的驾驶人信息增加至11种,车辆信息6种,共17个定价因子;英国由于车险费率完全市场化,有19个定价因子。虽然与成熟保险市场相比,中国车险采用的定价因子数目并不少,但是表定费率里各因子差异对价格的影响较小,并且在实际运用中未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例如,驾驶人年龄因子对车险价格的影响仅在10%以内,但车险的真实成本可以因为年龄因子变化而上浮高达100%。这个元素对于成本的影响是其对现有价格的影响的10倍;再有,在条款设计方面,中国车险尚未包含对方无保险责任险、紧急拖车服务、租车补偿和追偿服务等附加险。
国内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采用哪些方法来评估承保风险成本,从而在费率市场化条件下取胜呢?祝光建认为,保险公司掌握了每个客户的真实风险后,可以制定相应的定价策略,对于低风险的客户用较低保费价格进行吸引,对于风险较高的客户收取较高的费用以弥补赔付成本。这样,不仅是保险公司控制成本获得更多的利润,同时可以引导高风险易发事故人群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获得较低的车险保费。
另外,在细化成本分析的基础上,保险公司还需要真正地实现车险业务质量和规模提升。祝光建认为,首要的是,保险公司需要建立自动定价、自动承保流程,提升承保效能。因为这项改革牵涉到核保、精算、IT等多个部门,保险公司需要以项目组的形式,由核保部牵头,多部门共同进行提升改革,实现“一分钟承保、一秒钟出单”,即在成熟的定价系统支持下,销售人员在输入投保人信息后,该投保人所适用的保费即刻产生。同时,保险公司也可考虑建设先进的车险销售渠道。当然,在条款设计方面,可以选择跟随行业主流,精简主险条款,或开发更多附加险,例如增加无赔款优待保障、同款新车赔偿、追偿服务等,以吸引客户。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陈天翔)